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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体户的财产责任
民法总则第56条规定:个体工商户的债务,个人经营的,以个人财产承担;家庭经营的,以家庭财产承担。即: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,个人经营、收益也归个人者,对债务负个人责任;以家庭共同财产投资,或者.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消费的,其债务由
家庭共有财产
清偿;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一方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,其收入作为
夫妻共有财产
者,其债务由夫妻共有财产清偿;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出资、共同经营的,其债务由家庭共有财产清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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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19-02-10 12:35:28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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